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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族歧視條例通過 。
 添加時間:2008-07-11 原文發表時間:2008-07-11 人氣:22


 
 
  (星島日報報道)《種族歧視條例》在無任何反對票下,罕有地獲立法會一致支持三讀通過。不過,豁免語言歧視修訂遭否決,令到公私營機構的服務提供者有責任向少數族裔提供語言方便;醫管局已表明會按法例要求提供翻譯服務,職訓局則表示若有需要會要求政府增撥資源;西醫工會主席楊超發形容為「晴天霹靂」,憂慮普通診所易墮法網;代表商界的自由黨擔心會增加私營機構營運成本。港府發言人說,法例會分階段在一年內實施條例;據悉,港府在研究過法例的影響後,不排除在下屆立法會提出修訂。

  立法會昨在四十五票贊成,零票反對下,三讀通過《種族歧視條例草案》,日後無論政府及私人機構因種族而提供不同待遇,即屬歧視,嚴重者更被視
 
為刑事罪,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十萬及監禁兩年。

  如稱呼少數族裔做「阿差、賓妹、死鬼佬」是否構成種族歧視?則須視乎當時的語氣和情景,是否蓄意冒犯或侮辱,有可能構成間接歧視。

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形容是新里程碑,而政府將撥一千六百萬元建四個地區傳譯中心,可助少數族裔作協調及調整。

  但政府提出豁免語言歧視修訂條文卻遭否決,港府當初指出,要求公營或私營服務供應商,以多種語言進行活動和業務,或與客戶溝通時提供不同語言的翻譯,是不切實際和不可行。預料條文遭到否決,對醫療及職訓教育機構及大型私人機構的影響最大。

  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指,沒豁免條例實行有困難,也涉及商界的經營成本,主席田北俊更擔心,由於少數族裔到公立醫院求診,或會因為找尋翻譯,而延長輪候時間。

 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昨日與食物及壎竻蔗M醫管局開會,討論新法例對私家醫生的影響。他批評法例事前沒有諮詢,現在私家醫生感到「晴天霹靂」。他說:少數族裔求診時,「我們不知他講甚麼話,他又沒有帶護照,怎知找甚麼人來翻譯?若翻譯員來到,病人已走了,又怎樣?法例有否要求翻譯員抵達診所的時間?透過視像翻譯是否可行?」他又關注是否需要為少數族裔病人提供以其語言撰寫的報告、文件或藥物標籤。

  醫管局主席胡定旭和行政總裁蘇利民說,會按照法例的要求去做,加強翻譯服務,聘請兼職翻譯員,會用最有效率和可行的方法回應法例要求,暫未計算涉及的人手和成本。醫管局發言人又補充,為加強支援,六月中已在全港醫院試行為數種較常見的外語提供現場傳譯服務。

  職訓局發言人說,暫時就讀職訓課程的少數族裔人士,大多懂英語,尤其中三及中五的青年課程及商用課程,都可報讀英語課程,問題不大,必要時亦有先修班協助。大律師公會主席袁國強亦指問題不大,過往不少涉及少數族裔的案件都以英文為主,到律師手上已經翻譯,而到法庭都有即時傳譯。

  政制事務局發言人回應,打算在下周五把法例刊憲,條例分階段在一年內實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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